省林业厅三举措扎实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

10.10.2015  18:30

  为做好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试点工作,省林业厅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扎实推进各项试行工作。

  抓好预防教育。试行工作启动以来,省林业厅先后开展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党课教育,邀请省纪委领导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启动了网上廉政展厅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网络,完善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并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通过一系列工作,不断强化全厅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

  强化问题发现。通过建设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沟通、线索共享、疑难会商、手段互补、力量互助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现和处置力度。省林业厅根据自身特点,与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省检察院驻林业厅检察室联合建立了涉林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工作协作机制,在厅内建立政法处、林政处、计财处、稽查办、信访办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送问题线索和联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的管理和建设,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等群众诉求平台。

  规范纪律审查。厅党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制订了《江西省林业厅党风廉政监督巡查制度》、《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问题线索处置办法》、《江西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函询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编制了《问题线索处置与审查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谈话提醒、函询了解、诫勉谈话等程序,为“把纪律挺在前面”提供制度保障。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以往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中的问题线索“起底清仓”,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标准,分类处理,认真处置。(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