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月江西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184.3亿元

30.06.2015  11:30

   南昌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达95%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编制的《江西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成为全国首个报国家备案的规划文本。目前,棚户区基本建成指标完成情况处全国领先位置,仅今年前5个月,江西棚户区改造就完成投资184.3亿元。

   南昌市创新“1+6+X”资金运作模式

  资金不足是我省啃下棚改这块“硬骨头”的一大难题。去年4月,我省与国开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棚改专项合作协议,获得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截至2014年底,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授信669.65亿元,签订455亿元贷款合同,实际发放贷款260.41亿元,覆盖全省83个市县。同时,省政府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省级融资平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省级融资平台,向银团融资用于棚户区改造。今年,国开行计划发放额为202.12亿元。省住建厅还与国开行江西分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指导各地解决融资问题,集中对全省31个县市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进行现场核验。

  在此过程中,南昌市创新出“1+6+X”的资金运作模式,“1”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筹措资金负责政府主导的棚改项目;“6”即由市政控股集团等6家市属国有平台筹措资金负责棚改项目;“X”即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据了解,南昌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超过70%。我市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市场评估价的20%奖励,提前15天搬迁的,再奖励20%,实际补偿价格为市场评估价的1.4倍,得到了被征收人的认可和欢迎。

   江西保障性住房建成率居全国前3名

  今年,政府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合适的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目前,南昌市、抚州市、赣州市、上饶市、宜春市已在试行。截至5月底,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28%,南昌市象山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95%。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看到一组棚改数据:自2009年棚改启动以来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400多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81.44万户;2015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6.5万户,基本建成任务是4.09万套;至5月底,已开工5.39万套(户),开工率为47%,基本建成安置房3.09万套,基本建成率75.4%;8月底前,各类棚户区改造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就地建设安置房10月底前要开工;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据住建部通报,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率居全国前3名。(王纪洪 记者 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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