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境内河流湖泊实施“河长制” 书记省长分别为正副总河长

02.11.2015  17:15

人民网武宁11月2日电 (顾子恒)本网从2日在江西武宁县召开的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即日起,江西境内河流、湖泊全面实施“河长制”。江西省行政区域总河长为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副总河长为江西省省长鹿心社。

江西省境内主要河流“河长”依次为:莫建成为赣江河长,谢亦森为信江河长,冯桃莲为抚河河长,尹建业为鄱阳湖河长,郑为文为饶河河长,钟利贵为长江江西段河长,孙菊生为修河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