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禁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南昌市民表示需强制执行
15.02.2014 01:35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今视网2月14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马贝贝)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对此,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南昌市民,市民们表示除非对餐饮企业强制执行,否则在实际消费中相关权益得不到保护。
2月14日,今视网记者在南昌街头随机采访了十余位市民,他们普遍认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的办法根本不现实,维权成本太高。
常在酒店用餐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商家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面对商家的强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基本上只能无奈地接受。
刘先生表示,知道了最高法的这个说法后,他打算下次去酒店用餐时跟酒店方面争论一番。“不过估计酒店不会理睬我们这些消费者。”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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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4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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