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主持召开2018年省级总河(湖)长会议

03.07.2018  17:55

7月2日上午,省委书记、省长、总河(湖)长刘奇主持召开2018年省级总河(湖)长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总结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虹、冯桃莲,省政府副省长胡强,省政协副主席刘卫平等省级河(湖)长及对口副秘书长、主任委员、专职副主任,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殷美根,省政协副主席、抚州市委书记肖毅等11个设区市级总河(湖)长或副总河(湖)长以及24家河长制湖长制省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关于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及提请研究事项汇报。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各项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扎实推进水环境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提升河湖质量,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促进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刘奇强调,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狠抓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管护机制,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努力打造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刘奇强调,要强化系统治理,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树立系统思维、全域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要求,以“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为重要抓手,坚持河湖同治、水陆共治,大力实施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快修复水域生态功能,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不断提高全省水环境质量。要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优势。坚持保护为先,加强水域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强化河湖岸线管理保护,严格管好用好水资源,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利用方式转变。要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水能力。健全河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河湖保护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河湖监管责任,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积极探索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模式,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协调推进的制度体系,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刘奇指出,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省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同意了省河长办提请研究的有关事项。一是提高省河长办的设置规格,由分管农口的副省长担任省河长办主任,对口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担任常务副主任,“清河行动”各牵头单位河长制责任人担任副主任;二是按照《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江西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的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变动及分工的调整,相应调整省级河长湖长人员;三是将每年的3月22-28日确定为“江西省河湖生态活动周”,并在下一步《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制定中,将其写入地方性法规;四是由省河长办对已出台的6项河长制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将湖长制内容纳入其中,仍以省政府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