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突击花钱应先治好“预算病”

24.01.2014  11:13

  根据财政部前11月公共财政数据,1-11月累计,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14697亿元。而1-12月累计支出139744亿元,可知12月单月财政支出高达25047亿元。对比来看,2012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20816亿元,大幅增加的数字显示年底“突击花钱”弊病仍然突出。(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个别地方政府“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可谓是一种顽疾,几乎每年都会上演。每年年底财政结算时,总有一些单位因为钱没花出去,在搞突击花钱。因为今年的钱如果花不完,明年得到的钱可能就少了,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作用下,财政浪费于是成为一种变态的官场“美德”。

  “年底突击花钱”之所以年年如是,最根本的原因无非两个方面:一是预算的软约束。预算编制不够细致,有些“其他”项目甚至粗放到千万元,这无疑给相关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留下了巨大的随意空间。换言之,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过于宽松,本身就是非年底突击不能花完。二是决算的软约束。审核政府决算对于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一个严格的考核,不关注花钱的质量,只关注花钱的数量,并以之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参考。明知突击花钱年年存在,却没有与之相应的突击审计、突击监管,除了少数偶然被曝光的案例外,年底突击花钱因为可以成为一笔糊涂账而没有风险只有好处。

  说到底,年底突击花钱是一种“预算病”。中国一直奉行“赤字财政”鼓励政府花钱,而财政预算制度本身的缺陷,也助推了政府突击花钱的行为。而一个对纳税人负责的政府,“紧日子”须用“紧制度”来保障,应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度,以节约为原则,将财政盈余还富于民。要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不仅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更要及时修改预算法。在此之前,如果暂时还无法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那么至少要让年底突击花钱无法作恶,不能作恶。对年底突击花钱予以更为严格的“突击监管”和“突击审计”,因而就显得尤为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