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长流 泽被子孙 江西全面实施“河长制”解读

12.11.2015  13:26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11月1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标志着我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

江西山清水秀得天独厚。“不差绿”的江西,为什么要出台这一方案?“河长制”的实施,对江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崛起具有怎样的意义?1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一一作答。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常年稳定在80%以上,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然而,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个别县城、工业园区等河段水质不达标;一些地方与水争地、侵占河湖水域、挤占堤防岸线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河流非法采砂未得到遏制,采砂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尚未深入人心,爱水护水惜水理念未完全转化为实际行动。

保持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说,“实施‘河长制’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把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走发展、污染、治理的老路,进一步夯实绿色崛起的基础。

排出时间表,厘清“责任田

水最大特性之一,在于流动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往往“反映在河湖,根子在岸上”,许多问题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跨行业。“河长制”可以有效破解“多龙管水”难题。

工作方案》要求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管理体系。“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河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中省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市、县“河长”要落实属地责任,具体推进本区域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

据悉,省委书记强卫担任省级“总河长”,省长鹿心社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省级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的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赣江、信江、抚河、鄱阳湖、饶河、长江江西段、修河省级“河长”。在全国已实施“河长制”的省份,规格最高。

我省实施“河长制”任务明晰,时间明确——

主要围绕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展开:严格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改善河湖水质;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湖管理保护制度及法规。

在2015年建立县(市、区)级以上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2016年完成县以上试点,2017年全境河流实施“河长制”。

因河施策,注重长效

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是我省“河长制”工作重要原则之一。如提升水质方面,明确了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完善河流跨界断面监测网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在防止侵占水域岸线方面,提出了开展划界确权,科学制定岸线利用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在规范采砂秩序方面,提出适时推进五河尾闾、鄱阳湖及赣江中下游河道砂石禁采,这也是采砂管理思路上的一个突破。

罗小云说,《工作方案》特别注重依靠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河长制”。一方面是与“河长制”推进相关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是与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有关的长效机制,其中,一些制度还很“”,如建立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建立水域占用补偿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市县综合执法试点等等。

据悉,我省实施“河长制”将建立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