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首推23个PPP项目清单 210亿社会资本或参建南昌地铁

30.01.2015  20:06

人民网南昌1月30日电 (肖成)1月30日,本网从南昌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市经过分析筛选后推出采用PPP模式的首批23个试点项目清单,建设投资规模达383.3亿,其中,最大的轨道交通3号线项目投资规模达210亿。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PPP项目具有公共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长期的特征。

日前,南昌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南昌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范了PPP项目“投什么?谁来投?怎么投”问题。

首推23个PPP试点项目清单 建设投资规模达383.3亿

南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明和介绍,南昌市经过分析筛选后,推出采用PPP模式的首批23个PPP试点项目清单。这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达383.3亿,具有覆盖广、规模大、类别齐特点,涉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主要领域和行业。

其中,能源项目2个,城市管理项目2个,公共服务项目6个,公共交通项目3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5个,医疗项目2个,旅游和生态环境项目3个,最大的轨道交通3号线项目投资规模达210亿。

这些项目既有经营性项目,也有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项目,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回报方式,回报机制灵活。”叶明和说。

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新建项目优先选择PPP模式运作

实施意见》明确,凡是国家政策放开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领域,南昌市均可实行。南昌市范围内交通、能源、市政、环境污染治理与运营、水利、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和养老服务等,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新建项目,在进行PPP运营合理性作出评估论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PPP模式运作,合作范围要覆盖到全部适宜项目。

除政府控有之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社会资本主体均可参与

实施意见》明确,凡南昌市政府所控有之外,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社会资本主体均可参与南昌PPP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包括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

PPP项目实施机构原则上由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PPP项目实施机构原则上由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也可以是其属事业单位,市政控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轨道集团、市水投公司、市旅游集团和昌工控股等市属国有公司可根据合作项目的行业性质和特点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分为项目征集遴选、项目评估论证、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合作合同制定、项目组织实施、合作绩效评价、合作项目移交八个部分。

通过“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将如何得到回报?《实施意见》明确,无论是经营性项目,还是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适可实行PPP的项目,要在遵循收益合理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切实考虑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原则下建立回报机制,由社会资本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补贴”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据了解,南昌市财政局将设立PPP项目专项资金,用于PPP项目前期开发费用补助、PPP项目补贴、融资担保补助、融资贷款贴息、项目注资参股,并将政府财政补贴PPP项目支出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

此外,在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南昌市将建立定价调价机制、实行损益分担机制和完善政府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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