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02.04.2014  11:09

3月27日,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全市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县、乡(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对因领导不力、各项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仅要严惩肇事者,而且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要深入基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引导和影响身边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集中待命、处于临战状态;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要相对集中,做好扑火准备;巡山护林员要在责任片区坚守岗位,纠察和制止野外火源。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刻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林业局督导组要深入到各自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教育、重要区域管控、林区禁火禁塑祭祀、野外火源管理、扑火队伍集中待命、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区内不出现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