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31.03.2014  11:47

新余市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县区除利用会议传达、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外,还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是加强火源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全市各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五个禁止”,在清明期间全面停止造林炼山审批,已经批准了的炼山一律延后实施。各县区于近期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重点加强对墓地、坟头的管理,每片坟地都落实专人看守;各村、组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对重点火险区、火灾高发区、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严格管护,实行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前,全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林业局“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督导组在“清明”前都深入各自防火责任区开展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和火源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区内不出现大的问题。

四是加强值班调度,及时报告火情。各级森林防火值班室、各专业森林消防队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火灾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科学调度,及时准确处理各种火情(热点),保证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火,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是进一步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