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南昌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简化

01.09.2015  10:25
原标题:今起南昌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简化

8月31日,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修订版《南昌市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据悉,新政在提取条件、提取标准、提取手续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其中最大的亮点是,租住商品房者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租赁协议以及发票,只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无房产证明。

此 前

手续繁杂 提取者积极性受影响

2008年8月下旬,南昌市开始启动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由于原有政策规定的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证、租赁协议以及租房发票等,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较困难。

记者了解到,租赁证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核发,需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出租及承租双方的身份证。而获取租金发票更是困难,目前在南昌租房市场上,可以提供租房发票的个人房源寥寥无几。根据规定,个人若出租房屋,税务部门应对其征税。因此,若遇租客索要发票,多数房东均找理由推脱。

原来手续繁杂,大家积极性不高。几年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很少。”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科负责人介绍,今年初,针对全国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现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规范租房提取额度、简化租房提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