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江西将在全省推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30.06.2014  12:23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工作,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实施。江西各设区市将选择辖区内一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明年在江西全省推开,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江西省将完善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师资统筹配置机制,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各地对教师可先实行小学划学区,初中分片区交流。分区交流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结对安排。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主。正职校领导一般在县域内进行轮岗,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领导(不含村小)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后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教师交流期满,原则上返回原学校,经个人申请,学校报相关部门同意,也可调入到交流学校。   江西省要求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校长教师应交流轮岗,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各县(市、区)每年交流轮岗人数要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的10%左右,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各地评选的名师要达到应交流骨干教师的20%左右。      文章链接: 江西将在全省推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